广州停车收费最新标准公布,自9月1日起实施
导语:根据停车场类型、停车时段、地区和时长,《通知》对停车费的政府指导价制定了差别化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看这里→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对停车费相关减免政策进行规范。《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经营者利用依法设立的停车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活动,可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查看文末提示获取广州交通停车、限行规定及资讯
根据停车场类型、停车时段、区域以及停车时长制定了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中心六区日间最低为每半小时2元,最高为每半小时5元。新能源车有停车优惠措施。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及管理权限
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单独核定: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
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差别化收费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
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收费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说明:
1.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小车,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 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计收。摩托车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2小时) 1元。
3. 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副中心及外围城区是指南沙区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4.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前15分钟纳入计费时段,计费时段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5. 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最高限价的30倍。
6.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说明:
1.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小车,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 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计收。摩托车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2小时)1元。
3. 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副中心及外围城区是指南沙区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4.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前15分钟纳入计费时段,计费时段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5. 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最高限价的30倍。
6. 为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交通顺畅,从活动开始前2小时起、至活动结束后1小时止,停车场经营者可选择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
7.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标准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单独审批。
以下情形之一可免收停车费
落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鼓励对短时停车实行收费优惠。
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白云国际机场A、B到达区,广州南站火车站南北区停车场快速接客区等另有特殊规定的区域按其规定执行)
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并充电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且在24小时内未享受过此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
注意:上述两类车辆停车时长超过规定时限或新能源车辆24小时内已享受过同项优惠政策的,则不再享受本款优惠政策,应当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服务费用。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车辆
来源:广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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